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禁止生态环保“一刀切”工作意见

发布日期:2021-12-30

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推进,督察震慑和警示效果日益显现。一些企业平时不作为、不担当,督察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,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,也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及集团公司的形象。为避免生态环保“一刀切”,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,现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明确以下工作意见和要求

对于具有传统优势,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特色产业,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妥善处理,分类施策。对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,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;对于环境污染较重、群众反映突出的,应当借势借力,以督察整改为契机,推动产业优化升级,加快园区化、 集约化发展,努力提升产业水平。对于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,要“一事一办”,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。